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補助103年服務學習獎勵計畫獲獎人員參與國際會議計畫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838
2014-12-30
一、目的:
(一)鼓勵宣傳國內服務學習案例,強化服務學習推動經驗交流及傳承,俾利本署推展服務
學習相關業務。
學習相關業務。
(二)了解服務學習之國際發展趨勢,汲取國外服務學習推動經驗,進而培育服務學習專業
人力,發展多元服務學習方案。
人力,發展多元服務學習方案。
(三)建立服務學習國際連結,以擴大學生服務學習之場域及體驗機會,進而拓展學生國際
視野及關懷力。
視野及關懷力。
二、對象:
(一)103年服務學習獎勵計畫獲獎學校及個人,經服務學習相關議題之國際會議邀請或獲
選,至會議現場進行動態。(如案例分享、工作坊主持等)或靜態(如海報、作品展示)
發表,不含學術論文及研究發表者。
選,至會議現場進行動態。(如案例分享、工作坊主持等)或靜態(如海報、作品展示)
發表,不含學術論文及研究發表者。
(二)同一獎項以補助1名獲獎者為原則。每校補助至多以2名為限。
(三)獲補助者除發表計畫,宣揚推動經驗及成果外,並需透過參與會議,與國際網絡建立
連結。
連結。
三、申請方式及注意事項:
(一)應檢送資料:
1.申請表。
2.主辦單位邀請函或作品被接受發表之證明文件。
3.擬發表之完整作品或摘要。
(二)申請者最遲應於會議開始日前1個月提出申請,由所屬學校備文將相關資料函送本署
(以郵戳為憑),地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國際組服務學習科。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以郵戳為憑),地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國際組服務學習科。
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起至104年11月30日,預計補助10-15名。若年度預算提早用罄,
將另行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將另行公告停止受理申請。
四、審查原則:
(一)所參加國際會議切合服務學習議題,並有益於服務學習推動。
(二)有助於建立有意義的國際連結,且進行方法具體可行。
(三)所提出發表之作品具重大意義及價值。
五、聯絡人:青年署-王琳 行政助理
(一)電話02-23566268
(二)e-mail:lwang@mail.yda.gov.tw
六、其他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