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學園」-105年臺中市資源回收推廣學生服務學習試辦計畫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807
2016-12-02
一、目的
提供學生服務學習機會,培養學生熱心參與環保事務之意願,以服務行動回饋社會,推動資源回收及宣導循環再生工作,加強全民環保知識,培養環境行動力與態度,有助於學生發展對環境之關懷與服務教育之目標。
二、參與資格
凡就讀本市國小至大專院校學生,且具服務熱忱、志願參與各項資源回收、環境教育宣導及推廣活動,均可報名參加。國小學生須由家長陪同參加。
三、試辦期間
公告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四、服務時間
每週六上午場8:00~12:00、下午場13:00~17:00
每次服務時間至少四小時
五、服務地點
●清淨園區(綠行動生活館)
地址:臺中市北屯區中平路987號(粉紅色建築物)
●其他本局指定地點
六、報名方式
(一)採預約登記,請於預定服務日期7日以前,填寫報名表(如附表一)依下列方式報名:
1.郵寄或親自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權路99號)。
2.E-mail報名:
3.傳真報名:04-2320-7106
(二)高中職(含)以下學生須填寫「家長同意書」(如附表二),連同報名表一起繳交。
(三)請主動來電確認報名表是否已收到及可來服務時間,以利人力調配,方完成報名手續。各場次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四)預約一經確認,如因故未能如期服務,必須於2日前聯絡,否則不受理再次之預約登記。
七、服務注意事項
(一)學生參與「學生服務學習試辦計畫」相關活動期間保險,由學校自行辦理,學校無提供保險者,
由本局協助辦理。
由本局協助辦理。
(二)服務時請穿著志工背心或圍裙並佩戴識別證。
(三)服裝儀容應以整齊輕便為原則,勿穿著短褲、短裙及拖鞋。
(四)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服務請確實簽到簽退。
(四)不遲到不早退,每次服務請確實簽到簽退。
(五)早餐、午餐請自理,若報名參加全日服務(共計8小時),將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及環保杯,
現場供應茶水。
(六)學生完成服務並表現良好,服務時數滿四小時者,核發「學生服務學習證明書」(如附表三)。
現場供應茶水。
(六)學生完成服務並表現良好,服務時數滿四小時者,核發「學生服務學習證明書」(如附表三)。
(七)如家長一同參與服務,可核發志工服勤時數及感謝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