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871
2015-04-17
一、目的: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鼓勵各級學校及非營利組織人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獎勵對象:
(一)績優學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3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績優課程教案: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 103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3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
(含專兼任)。
(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於103學年度實際參與推動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含專兼任)。績優教師或行政人員擇一申請,不得重覆申請。
三、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21日止。
(報名網址預計於8月初於服務學習網發布,並請依網站說明上傳相關文件。)
(二)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光碟:104/8/10~9/21(於截止日前送達,非以郵戳為憑)
(詳細需檢附的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檔案)
(詳細需檢附的相關資料請參閱附件檔案)
四、計畫聯絡人:國際及體驗學習組-王琳 行政助理
(一)電話:02-77365553
(二)E-mail:lwang@mail.yda.gov.tw。
五、計畫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