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 104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920
2015-03-18
一、競賽目的:
為落實服務學習成效及宣導,達到創新與關懷服務學習之目的,並發揮青年學子熱忱參與服務行動,特別以微電影的創意徵件方式,透過影像紀錄服務學習的過程與故事,同時在影片拍攝過程中,達到強化服務學習之目的。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二)承辦單位: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
三、參加對象及資格:
(一)全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對服務學習有興趣之在校學生,需檢附學生證影本。
(二)分成大專校院組及高中組。參賽者可為個人或採團隊報名,團隊報名之成員至多 5 人,
皆須符合前述要件,否則即視為不符參賽資格。每隊參賽件數以2件為限(需分別填寫報名表)。
皆須符合前述要件,否則即視為不符參賽資格。每隊參賽件數以2件為限(需分別填寫報名表)。
(三)限國內外未發表過之原創作品,同件作品不得重複投件。
四、報名資訊:104年4月1日至9月15日止
(一)請填妥
2.所有參賽者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3.作品授權同意書
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5.參賽作品光碟乙式5份
6.連同學校公文,以郵寄方式報名。
(二)並於9月15日前止,由學校統一發文寄達(非以郵戳為憑)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青年發展署國際及體驗學習組」,
信件主旨註明「○○○(參賽者姓名/團隊代表人姓名)─104年服務學習年微電影競賽」,
逾期不予受理。
逾期不予受理。
(三)為免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
或其他文件漏失,主辦單位將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繳,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以棄權論。
或其他文件漏失,主辦單位將電請參賽者於期限內補繳,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以棄權論。
五、競賽方式:
(一)分成大專校院組及高中組
(二)作品主題以「服務學習」創新與關懷相關議題為主,影片長度以7至12分鐘為限,
(三)採個人或採團隊報名。競賽分為初、複審兩階段審,選出優勝作品。
六、活動相關訊息:
(一)聯絡方式-本案係委由哈台創意觀光行銷有限公司承辦,如有疑問請致電洽詢
電話:02-2735-8778分機14郭小姐
(二)本項活動相關資訊查詢-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網 http://www.yda.gov.tw
或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服務學習網 http://servicelearning.yda.gov.tw 查詢。
七、活動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