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擴展學生知識廣度,並培養團隊精神及感受力,以提昇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學習與社會互動,特擬定本計畫。
二、申請對象及資格:
本校師生均可提出申請(學生需有指導老師帶領)。
三、申請與執行完成日期:
(一) 申請與審查日期:
1. 申請期間:103年3月31日(星期一)起至4月30日(星期三)止。
2. 審查日期:預計於103年5月16日前進行審查。
(二) 執行完成日期:
1. 審查通過的計畫,必須於103年9月底前執行完成,相關時程另行上網公告。
2. 依計畫申請日期之先後順序進行審查,直至經費分配完畢截止申請。
四、申請方式:
(一) 提案類型:採方式1、2之團隊,須含不同年級成員,且須有指導老師。
1. 自發性組成團隊,進行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
2. 參與社團,進行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
3. 參與課程中之活動,進行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
4. 參與有指導老師帶領之活動,進行校內外服務學習活動。
(二) 申請團隊須檢附計畫書、經費表,先寄送電子檔至tingting7711@thu.edu.tw郭小姐,分機28623,待確認無誤並回覆後,再由指導老師簽名後備妥10份資料(1份正本,9份影本)送至計畫辦公室(位於第二教學區M017,勞教處辦公室)。
五、經費編列及核銷:
(一) 每筆提案以補助新台幣3萬元為原則,請依計畫需求填寫經費表,並具體說明用途。
(二) 於活動結束後二個星期內,持單據辦理經費核銷。
(三) 獲補助團隊須派員參加帳務講習。
六、 審查機制:
(一) 由众計畫審查委員針對計畫書內容進行審查:計畫目的20%、計畫內容40%、預期成效40%。
(二) 本校服務學習以大肚山作為主要場域,計畫書內容與大肚山社區需求有關者將優先考慮補助。
(三) 服務地點於離島或國外之提案,本計畫不予補助。
七、注意事項:
(一) 不得同步申請其他計畫經費補助。
(二) 活動結束後二個星期內,請依照計畫辦公室之規定繳交成果冊(尺寸為A4,請自行依下列順序編排並裝訂)。成果冊內容如下:
1. 計畫書
2. 團隊名單(含系級、姓名、學號)
3. 活動成效表
4. 活動照片、活動海報等紀錄
5. 團隊成員心得
6. 成果海報(海報規格請參考備註)
7. 其他(活動講義、會議記錄等相關附件)
(三) 請將上述資料連同活動照片及成果海報原始檔、影音記錄等製成光碟,與成果冊一併繳交。
(四) 計畫辦公室保有申請細節變更權力。
八、主辦單位:東海大學勞作教育處、教學卓越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