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計畫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887
2016-07-28
一、說明:
(一)依據青年發展署服務學習獎勵及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鼓勵各級學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
特訂定旨揭計畫。
特訂定旨揭計畫。
二、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05年9月19日止。
三、獎勵對象:
(一)績優學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針對其104學年度全校性服務學習課程及活動之整體推動情形進行評審。
(二)績優課程教案: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4學年度進行之具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教案。
(三)績優教師: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4學年度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或將服務學習融入課程之教師
(含專兼任)。
(含專兼任)。
(四)績優行政人員:
全國公私立各級學校於104學年度實際參與推動服務學習內涵之課程或活動之行政人員
(含專兼任)。
(含專兼任)。
註:績優課程教案、績優教師或行政人員請擇一申請,不得重覆申請。
四、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併同紙本遞送方式辦理,
(一)申請者請先至服務學習網(http://servicelearning.yda.gov.tw)完成網路報名,
(二)紙本繳交請於105年9月19日前備文檢附相關文件送達至青年發展署。
五、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王琳行政助理
(二)電話:02-77365553
(三)E-mai:lwang@mail.yda.gov.tw。
六、有關獎勵計畫內容及獎額等詳細內容請下列參考附件,相關資訊可至相關網站查詢。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網(http://www.yda.gov.tw)
(二)服務學習網(http://servicelearning.yd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