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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青年自組團隊補助-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5年青年自組團隊補助-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勞作教育處
訊息公告
960
2016-03-22
 一、說明: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為鼓勵青年積極參與志工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申請程序與時間:
(一)申請時間:
   每年3/1起至4/15向青年發展署提出申請。
(二)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
 1. 申請補助團隊先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提出「服務行動構想」
       (服務活動時間:以6月中旬至9月為原則﹑
參照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附件)
    2. 各申請補助團隊並應派一至二名代表參加青年發展署各青年志工中心辦理之培力輔導課程
    3. 於課程結束後七日內上網提出「服務行動方案計畫書」。

  (105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線上申請提案教學(105.2.24))

三、申請資格:
(一)適用對象:12歲以上、30歲以下之青年及青少年
(二)補助對象:青年自組團隊,每隊人數為六至三十人
(三)18歲以下未成年者:
 1. 須填寫家長同意書,並須有學校老師、立案非營利組織機構人員或青年志工
     家長擔任團隊指導者為原則。 (於附件內-105年青年志工自組團隊線上申請提案教學105.2.24)
 2. 請於補助結果公告後14天內將家長同意書提供給所署青年志工中心。
 3. 青年自組團隊並須於服務完成時,請服務對象填答滿意度問卷,並將問卷統計結果填列於成果
        報告中。
      
四、補助範圍:
  凡能運用或媒合青年志工人力資源,辦理下列青年志工服務行動方案者,均得依本要點申請補助:
(一)社區服務面向:協助社區營造、弱勢關懷、社區輔導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二)環境服務面向:協助環境人文、生態保育、節能減碳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三)文化服務面向:協助文史調查、古蹟保存、導覽解說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四)科技服務面向:協助資訊輔導、數位科技、科技能力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五)健康服務面向:協助健康促進、衛生醫療、休閒旅遊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六)教育服務面向:協助教育輔導、語言教學、閱讀推廣等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七)其他服務面向:協助跨上述二個以上服務面向或其他符合本要點目的之相關青年志工服務。
 
五、補助原則:
     申請補助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時,青年發展署得參酌相關預算編列情形。
 
六、相關網站:
(一)區域和平志工團:https://gysd.yda.gov.tw/
(二)區域和平志工團-臉書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gysd.yda
(三)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方網站:http://www.yda.gov.tw/

七、詳細內容請參考下列附件。